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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ZDDBG16856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厅劳动安全处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意见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09-04-28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精神,抓好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三项行动),有效确保全省交通安全形势的总体稳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9〕49号)要求,省交通运输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交通运输安全执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努力确保“三个压下来”,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切实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大力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和我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项行动”的有效实施,要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生产制度,推动交通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解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强化交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范和减少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三、活动内容   
    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治理“三项行动”,实现重特大事故、事故总量、伤残人数的“三个压下来”,保障“安全生产年”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关于开展交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点: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把“三关一监督”,强化源头安全监管,加大治理“三超”工作力度,加强“三类人员”管理。认真开展交通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检查“两项达标”(施工人员管理达标、施工现场防护达标),“四项严禁”(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进行挖孔桩作业、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违规立体交叉作业),“五项制度”(施工现场危险告知制度、施工安全监理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设备进场验收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的;
    (2)船员、船舶持假证书的;
    (3)违反锚泊、值班规定的;
    (4)船舶、车辆、内贸集装箱超限超载运输的;
    (5)非客运船舶、车辆非法载客的;
    (6)违反船舶定线制、不遵守水上交通规则、不落实安全措施的;
    (7)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8)瞒报事故的;
    (9)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10)不按规定进行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11)其他非法违法运输、经营、建设行为。
    2.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以《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为依据,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夯实基础。普遍落实,突出抓好重点地区和单位的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机制要做到位,实现隐患排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减少“三违”现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得到认真执行,继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逐步完善应急预案长效机制的形成。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3)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未达标的;
    (4)危桥险路改造工作最急需治理的;
    (5)存在火灾隐患的,特别是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
    (6)重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7)有关单位对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有关部门检查不到位的。
    3.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加强学习,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以“安康杯”竞赛活动为着力点,突出“三项行动”,为促进我省交通安全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加强正面宣传,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水运系统船舶、班组安全竞赛活动等宣传教育活动;
    (5)严格船员培训管理,加强对师资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对船员教育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
    (6)宣传道路、水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应对和安全逃生常识。
    四、实施安排
    此次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贯穿全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3月—4月)。围绕“三项行动”活动总体目标和要求,安排部署全年安全工作,做好思想动员和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开展(5月—10月)。各有关单位进一步细化 “三项行动”工作方案或计划,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根据不同时段交通安全工作的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三项行动”工作。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11月—1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宣传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找原因 ,提出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对全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检查、评比和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有关要求,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将“三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细抓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要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研究本地区、本单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抓住重点,因地制宜,集中力量,下大力气,治理隐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统筹协调,加强检查。各有关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年”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三项行动”,推进“三个压下来”。 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
    (四)加强监督,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建设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章)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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